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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企业
-----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:
1、二十八层以下、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工程的施工;
2、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;
3、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。

二、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三级。
-----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1、城市道路工程(不含快速路);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;公共广场工程;
2、2万吨/日及以下给水厂;1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;1立方米/秒及以下
给水、污水泵站;5立方米/秒及以下雨水泵站;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; 直径1
米以内供水管道;直径1.5米以内污水管道;
3、总贮存容积500立方米有以下液化气贮罐场(站); 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/日燃
气工程;2公斤/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、低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50万平
方米及以下热力工程;直径0.2米以内热力管;
4、生活垃圾转运站

三、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三级。
-----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15万立方米及以下的土石方工
程的施工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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